岚山新玛特佳园给水配套设施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十二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岚山新玛特佳园给水配套设施安装工程项目;
3、工程地址:岚山区岚山中路与玉泉一路交汇处(岚山新玛特佳园);
4、安装地点:岚山新玛特佳园项目工地现场;
5、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施工范围自市政自来水管道接入口到管道井内水表,包括水表、管井立管、低区市政给水,所包含的所有管道阀门水表。(本工程不包括建设标准化泵房的费用、无负压供水设备)
小区总表为三块远传水表分别为:
水表A:居民生活用水。
水表B:小区商业、绿化、及物业自用水。
水表C:消防。
(开口总表后包括供水主管道)至住户水表生活供水设施(含楼内立管),主要包括:
5.1 小区内给水管道即自生活供水主管道开口居民水表后开始计算。
水表A,居民生活用水户总表后至户表前。包括给水管道、管道保温、管道支架、阀门、水表井、阀门井、水表、居民生活用水等相关供水配套设施及施工内容。材料设备为品牌。详细施工内容祥见图纸。
5.2 用户智能卡式水表及相关配套软件及设备。
5.3 二次供水无负压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不在本工程范围,中标方负责协助接口对接及办理供水部门的协调工作。
5.4 水表B商业、工程量自总水表后到小区物业、绿化、等等。采购、安装、施工、管理。
5.5 水表C消防的工程量自总水表后到小区消防环网和消防泵房(C消防用水总表后由消防工程施工安装),乙方负责协调对接。
5.6 其他工作内容如需要乙方采购施工的,造价按照市场价格甲方进行确价。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包括加工、采购、安装、保修、资料备案、各项检测、检验、试验费用、规费及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2、报价以图纸为依据,所有材料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安全等要求,因考虑不周或未满足相应规范要求,造成的风险或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报价;
4、凡因报价人对本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5、图纸文件中提供给水设备的尺寸仅为设计尺寸,制作安装单位在制作前应复核土建施工后的相关尺寸,以确保安装无误,否则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三、后期维保要求:
1、工程质保期为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24个月;
2、接到维修电话后,维修人员在12小时内到场;
3、向物业部门移交时,免费派人配合移交,对物业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四、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结算均执行《山东省03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15年价目表、与上述定额及价目表相配套的补充定额及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和配套的取费标准,土建、装饰、安装定额工日均为62元/工日(结算人工单价为固定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和有关文件做调整),费率执行鲁建标字〔2016〕20号,并按简易计税法计取(执行2018年5月1日后的税率)。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投标须报出优惠率,主材、水表不参与让利,让利后计取税金。
2、材料要求,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结算方式:
(1)定额用量以内部分:按供应单价×定额用量后扣除(单价调0);
(2)超出定额用量部分:超出定额用量的3%(含)内按原价扣除,超出定额用量的3%外按供应单价×1.5×超出定额用量后扣除,抵顶工程款;
(3)发包人供应材料的结算方式:甲供材价格在预、结算书中调零。
(4)乙方提供主材、水表由甲方确认品牌、价格。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居民用水、物业用水工程安装完成甲方出具完工证明,付款至已完成额的70%;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额的90%,以上付款以新玛特佳园房屋6-1-102(面积约99.4㎡,单价6288.00元,原总价625027.00元,优惠后总价586876.00元,最终以实测为准)抵顶工程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自验收合格交付满两年)若无质量问题,中标方来办理完毕质保金支付手续后,无息一次付清。每次拨款时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3%。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时间
1、供水配套设施施工严格按照《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6)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2、施工严格按照【日城管办下发《2020》1号文件】印发的《日照市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等精心组织施工。
七、投标须知:
1、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单位。
(2)投标单位应具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许可证件。
2、具有被授予合同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等;
八、其他
我公司欢迎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正待遇,请您向新浦金350vip官方网站监察部举报。
举报电话为: 8254288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