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冷却塔降噪工程
招标文件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冷却塔安装在楼顶(见附图),距离住宅楼约
一、 招标工程内容:
冷却塔降噪处理,冷却塔净尺寸:
施工地点: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日照市莒县莒州路以东振兴路以南。
工程期限:工期30天(具体以合同确定为准)。
二、 投标一般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备本工程施工资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工程业绩等材料。
2、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可及时联系甲方进行现场查看,投标单位须根据自身施工能力投标,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图纸、材料图示、说明及必要的样品;中标单位承包后不得转包他人。
3、 质量要求
(1) 降噪方案符合现场情况要求,降噪效果良好,达到国家二类居民区要求。
(2) 降噪设施安全、耐用、美观,具体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3) 降噪设施安装后不影响冷却塔的正常使用、维修和维护。
4、 报价要求:
(1) 投标人投标价格为整个工程所有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以及人员等全部费用,报价需附报价明细。
(2)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或预付定金不超过10%,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总额不超过6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款至90%,质保期2年,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付款额60%以上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3) 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周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材料到达现场施工1周后无息退还。
5、 投标人自愿参加本次投标,因参加本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制订具体评价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指标包括:
1、投标人资质、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施工方案、材质及综合报价情况;
3、投标单位技术及施工能力、过往业绩;
4、付款方式;
5、评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 中标及合同签订
经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五、招标文件递至:
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
地址:日照市正阳路46号
电话(传真):0633-8221018
文件传递方式:招标文件盖章后用文件袋封装送达或邮寄
投标截止日期:
六、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254288。
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电话: 0633-8221018
传真: 0633-8221018
地址:日照市正阳路46号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