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百新玛特购物广场遮阳制作安装
招标文件
为装饰需要,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计划在新玛特购物广场楼体东、西两侧制作安装钢结构遮阳两处,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以合理的条件确定施工方。
一、 投标工程内容: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新玛特购物广场钢结构遮阳制作安装,具体制作要求、尺寸见图纸.
施工地点:新玛特购物广场商场楼体东、西两侧,日照市烟台路与泰安路交汇处。
工程期限:工期30天(具体以合同确定为准)。
二、 投标一般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工程施工资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相关资质证书、材料样本、工程业绩等。中标单位承包后不得转包他人。
2、 投标单位收到标书后可及时联系甲方进行现场查看。因本工程在人员密集区施工,且具有加固、高空等作业事项,施工单位须根据自身施工能力投标,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问题。
3、 质量要求:遮阳牢固、安全、美观,具体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4、 报价要求:
(1) 投标人投标价格为材料、人工、运输以及防护等全部费用,报价需附报价明细。
(2) 付款方式:定金10%(材料到场后付),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至6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款至90%,质保期2年,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付款额80%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3) 需提供有效发票结算(列明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工程发票)。
5、 投标人自愿参加本次投标,因参加本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制订具体评价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指标包括:
1、投标人资质、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施工方案、材质及综合报价情况;
3、投标单位技术及施工能力、过往业绩;
4、付款方式;
5、评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 中标及合同签订
经评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五、招标文件递至:
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
地址:日照市正阳路46号
电话(传真):0633-8221018
文件传递方式:招标文件盖章后用文件袋封装送达或邮寄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月27日17:00(以收到招标文件为准)
六、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254288。
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电话: 0633-8221018
传真: 0633-8221018
地址:日照市正阳路46号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新玛特购物广场遮阳制作安装.d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