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百新玛特购物中心开发区店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就日百新玛特购物中心开发区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日百新玛特购物中心开发区店
2、工程地点:日照市郑州路与秦皇岛路交汇处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地下三层,地上五层)。
二、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监理工作要求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三、工期要求: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四、招标范围:
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内容、时限相一致,包括其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文件资料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五、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挂靠其它公司资质,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2、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业绩、信誉良好,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的监理单位。
3、监理人员需承担过同类工程监理经验,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注明本工程拟配备的人员及业绩,中标后该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最低配置人员要求至少4人:项目总监1人,土建监理人员1人,水电暖监理人员1人,资料管理人员1人。要求以上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证件,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查看原件),要求以上人员常驻工地,甲方进行考勤。
4、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六、工程报价方式:
投标人投标时按面积报固定单价。总价=单价*78000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交款地址:国际大厦5层,集团财务部),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须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单位没有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4、资质、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盖公章)。
5、本招标工程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九、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1月19日下午17:00止,过期拒收。交标地址:日照百货大楼办公区五楼基建部。
十、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254288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治永 13506337681 王秀东 1368633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