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萬德福莒县店废旧包装物招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萬德福莒县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项目。
承包期限:2014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2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下午17:00前
报名地点:萬德福莒县店办公室
联系人:王 霞
联系电话:13792049899
竞标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10:00
竞标地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萬德福莒县店办公室。
三、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方式竞标,竞标基数为30000.00元。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500元。原则上报价最高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要综合考虑投标方个人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认同日百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在竞标前交纳,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标;
3、投标人如有本文件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当场返还。
六、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的。
七、中标人不得利用所承包场地从事非法活动。
八、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在承包场地兼营其他业务。
九、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
十、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签定合同时一并补齐,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有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一、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上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文件所列各项内容。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萬德福莒县店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