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卫生保洁,具体为:
日常保洁: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营业区域地面、洗手间、通道、设施设备、外围广场、停车场、理货区以及各门厅墙面、玻璃卫生保洁。
二、实地看场、标书送达及招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人:董丽丽、徐从菊
联系电话:13863327446、13562379001
标书送达时间:2013年11月1日上午12:00之前
标书送达地点:萬德福莒县店后院二楼办公室(莒县青年路和浮来路交汇处,原检察院二楼)
招标地点:萬德福莒县店后院二楼办公室
招标时间:2013年11月3日上午10点
三、投标事项:
1.投标单位投递标书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整),凭保证金收据,投标单位方有资格参加开标会。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人未提前交纳保证金的,无权参加投标。
2.若未中标则保证金于开标后一周内退还投标单位;若中标,该款项则作为保洁服务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方能返还。若中标方拒绝承揽本次投标业务,招标方有权将其保证金全部予以罚没,以赔偿招标方损失,招标方有权另选保洁公司。
3.招标方组织保洁公司实地看场,投标单位应结合具体保洁区域进行综合报价,每月保洁费用需进行详细分解、单项说明,不得有漏项。投标单位在标书中需注明保洁人员人数及管理人员人数。
4.保洁费用需包含投标方履行合同时所需的全部设备、工具材料、清洁剂费用及人工费用等。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保洁合同期为一年。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
7.投标书由招标方存档,不予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需包含资格证明文件、业务简介及报价单等;副本只需提供报价单。
四、竞标事宜:
竞标采用暗标方式,原则上标价最低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要根据竞标单位资质和报价,综合考虑投标方的信誉、履约能力等综合情况,择优选择。
1、投标人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的。
2、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本次投标最小的报价单位为 500元。
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有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五、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上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所列各项内容。
日百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