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百依河园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为:三级以上
2、坐落位置:山东路599号
3、地块四至范围:枣庄路以西,菏泽路以东,山东路以北
4、住宅用地面积:
商业房用地面积:
5、绿化率:40%
6、户数:774
本项目已于06年开工建设,共3期开发建设。
第一期工程计划于 2007 年 12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2011年12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 (详见附件1)
三、公建配套设施及说明(详见附件2)
四、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
六、投标人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 三 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具有经营管理相似物业 8 万平方米以上的管理经验;
3、业绩要求:有同类项目服务管理经验;
4、信誉要求:三年内无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败诉案例及行政处罚;
5、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管理。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小区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拟配小区(项目)经理、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以及相似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经历;其他岗位人员拟配人选,数量,职称。
4、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管理设施的配置
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计划、办公经费的投入预算、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
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预案
按照本物业的使用性质,分项计算出本项目范围内住宅和非住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及各项管理费用支出计划与数额。
6、物业管理服务分项标准与承诺
(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管理标准与完好率承诺;
(2)房屋零星小修、急修质量标准和保质期承诺;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和回访验收率承诺;
(4)电梯、水泵等大型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标准和完好率承诺;
(5)街坊道路、小区绿化、住宅楼道、楼梯、门厅及非住宅物业场所等公共部位24小时内保洁次数与洁净程度承诺;
(6)街坊道路、路灯、草坪及住宅内楼道公共灯具设备完好率和亮灯率承诺;
(7)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建筑、停车库内消防设施管护措施与承诺;
(8)小区街坊道路管护措施和完好率承诺;
(9)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管护标准措施和苗木成活率承诺;
(10)管理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及时率承诺;
(11)业主及使用人对管理服务满意度及对满意度测评方法的承诺;
7、物业的维修养护管理,保洁、保安、护绿工作的实施方案
(1)对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措施;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措施;
(3)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措施;
(4)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
(5)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度的措施;
(6)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24小时值勤,巡视重点部位24小时监控的岗位责任描述;
(7)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及其他附属设施)按季节维护、保养项目和措施;
8、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1)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2)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3)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5)电梯突然停运或机电故障的应急措施;
(6)发生火警时的的应急措施。
9、丰富社区文化,加强业主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
10、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
11、施工噪声控制等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应对预案。
12、提供《业主临时公约》的建议稿。
八、投标报价要求
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表明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
报价计算单位为建筑面积 元/每平方米/月。
2、说明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
九、投标书送达的要求
1、投标单位应于2010年 1 月 4 日 9 时至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标书,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整 。未中标者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的当日内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2、招标人定于2010年 1 月 6 日 9 时 30 分约请投标人在施工现场集中后,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答疑。
3、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 3 套,并加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后于2010年 1 月 15 日 17时 截标前,送达招标人办公地点,招标人将出具收件证明。逾期送达的,视作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在截标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截标后送达经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十、开标的时间,地点,方法与程序,另行通知。
十一、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书不予返还。
2、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2、投标人根据《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3、由于中标人悔标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本次招投标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 等证明文件,并概要介绍本公司的资质等级,以往管理业绩等情况。
十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路599号
电话:3383680
邮编: 276826
联系人:王安强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